日記 日記 /黃于玲 /日期: 2002.5.17
午餐不能白吃

早上看報紙,發現一條醜聞,報導的是那個畫廊以前接觸過的人,一點也不意外。

以前他為出版的「推理雜誌」來畫廊要圖版,刊登封面,附帶條件是那幅畫要送給他。那本非藝術的雜誌,和畫一點關係也沒有,畫廊沒替畫家收版稅,他反而開口要畫。畫不能給,他也不登了,後來發現雜誌每一期都登別家畫廊的圖版,想必是畫要成了。

新聞寫著:他告女兒寫一本書毀謗他亂交女朋友,書名叫〈找不到我的朋友〉。我這才知道他連打字小姐、秘書…等等女生都要,以他的行事風格,一定都是免費的。免費的品質如何不知道,不過,連自己女兒都自暴其短,倒是令人噓唏。

有一次去溫哥華,知道過橋以後的山坡是高級住宅,有一天在台北遇到那個人,他就告訴南,他在那裡有一棟別墅,家人都住過去了。現在想來,他指的是哪一家哪一人?雙人枕頭,有些編織著情意與包容,有些則像是酸臭的起司。

最近討論,夫妻間的錢怎麼用、怎麼分配,做家事可以領薪水。這下真頭痛,到底誰要給誰錢?昨晚南幫我洗碗,今天中午又熱了一個便當,我可以白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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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畫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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