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新聞 一般新聞 /南畫廊 /日期: 2002.09.05
新業拍賣要告南畫廊

【台灣畫派快報2002.9.5】日前舉行拍賣會引起各界議論紛紛的新業公司葉倫炎,昨(四)日透過律師發函給南畫廊林復南、黃于玲,需對偽畫提出證據,否則應於藝術雜誌登載道歉,「以息事寧人,免興訟之苦」。

新業葉先生指稱,南畫廊「同行相忌,為打擊本公司之業績」於接受聯合報採訪時,指稱其拍品有六成五疑似偽畫,以致於拍後拍定人拒不取件付款之總額達二千五百萬元之譜。「如此重大損失,情何以堪!」

今(五)日下午,南畫廊林復南已經委託律師尤英夫處理法律相關事宜,不過仍有幾點聲明:

1. 面對多年來檯面下亂竄的疑似偽作,公然大批上台拍賣,深感事態嚴重。

2. 南畫廊從事臺灣畫經紀工作多年,深知一名畫家的作品一如其生命般嚴肅,其圖像,未來亦將延伸為社會文化財,不容魚目混珠。

3. 本著良知,維護藝術產業的秩序,直言不諱,談不上「同行相忌,為打擊本公司之業績」。

4. 具名接受採訪係經過深思熟慮,並非不知事後的麻煩將接踵而至,南畫廊也可以明哲保身,繼續緘默以對,卻無法面對市場失序、文化破產的危機。

5. 南畫廊將在適當時機,針對畫作提出專業判讀,亦請司法機構以科技儀器介入調查,以保台灣藝術生命之永續發展。

台灣畫派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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