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到畫廊,發現喉嚨在痛,一定是之前和兒子吵架的結果。
平時像一隻病貓,一看NBA比賽就完全變了樣,不但把客廳當籃球場,還可以和我決鬥,只為了:一定要看NBA轉播。我們爭辯時,由於他的理論基礎薄弱,只能拉高嗓門、擺出誇張的肢體語言以壯聲勢,一副不看會死的模樣。
昨晚慶祝他畢業,他拿著葡萄酒敬我說:「沒事少生氣!」這就是祝福感謝的話嗎?還是要我在他看球賽時閉嘴?每次吵架就是為著讀書、看電視時間擺不平。他不只看NBA、足球賽、棒球賽,連摔角也看──下星期就要學測了!
他喜歡籃網,今天如願:贏了,整個早上看轉播時又跺腳、又嘆氣、又尖叫──比豬被殺還大聲。他說布魯斯威利和李察吉爾也去看了,難道這代表他也該看?
他的週記大都寫NBA比賽,除了過程還加上評論,少有記載學校生活點滴。有一天老師在簿子上寫著:
「報導很精采,以後可以去當體育記者。」他繼續又寫了兩年,女老師不得不加入討論,說了自己的看法後,又補充道:「我很努力的看了比賽,不過實在不是很懂,如果說錯了,也不要怪老師喔。」
我們上一次吵架的原因是我把他的3號指環丟了──天天戴著,擔心他的皮膚炎再犯。指環只送不賣,除非再買一本過期雜誌;他說我很低能,才會把好東西丟掉。現在,不上學、也不能打球了,每天讀書時,書桌下總有一個籃球,滾來滾去,腳踩著籃球讀書,也感覺很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