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報 剪報 /南畫廊 /日期: 2003/7/13
【1989/08/28 民生報 黃寶萍】繪畫銀行 文建會構想不壞 畫廊認為不易行

【本報記者/黃寶萍】文建會設立繪畫銀行的構想,基本上相當於租借畫作的服務,這樣的工作很多畫廊都曾嘗試,只是結果都不了了之,文建會以官方力量推動,可行性、成功率又如何?

多數畫廊不抱持樂觀態度。南畫廊黃于玲認為,文建會希望將美術品普及于民眾的生活空間,用意固然好,但租借畫作的方法並不踏實,起碼開了十年的倒車。

「文建會是政府機構,應該進行高層次的研究,類似租畫的商業行為根本不必文建會做。」黃于玲說,早在十年前,很多畫廊開始進行租畫、品質差的作品對方不願懸掛及程序繁瑣的情況,幾乎都失敗了。

由於文建會意欲吸收省展作品或美術系展作品,作為繪畫銀行的資本,很可能有實際困難,因為省展得獎作品今後均將由省立美術館購藏,至於學生系展作品多半屬於習作,與真正藝術品仍有差距。

東之畫廊負責人劉煥獻根據他曾為客戶提供租畫的經驗說:「從來沒有聽說過哪個國家的政府文化單位作這種事。況且,租借畫作不是把畫交給對方就好了,必須顧及與環境的協調才能達到欣賞效果,這些手續是很繁瑣的,文建會何必陷於此種浪費人力的事?」…(詳文請見民生報) .

摘自1989-08-28/民生報/14版/文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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