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評 藝評 /黃于玲 /日期: 2003/10/4

藝術品和垃圾只有一線之隔


最近文建會像是聖誕老公公,拼命灑錢給美術界,像SARS補助;花一千多萬元修華山特區之餘年底博覽會也撥款450萬元給作宣傳;兩天前又有三千萬元預算要買年輕創作者的作品…等等。

用2-12萬元買一件作品是「穩賺不賠」的,文建會這樣說。真替他捏一把冷汗。

好作品三千萬元也不夠買一件;學生習作,往往展完就進了垃圾桶。計畫中要買的35歲以下的三百件作品會撥給駐外使館等懸掛,這些提早被「典藏」的作品,不知道有沒有追加預算來「維護」?記得一位美術館館長在拒絕一位老畫家捐贈畢生創作品時說了一句話,他說,這些畫雖是免錢的,但是政府往後每幅畫要花好幾萬元來照顧。他殘酷的拒絕了畫家的心意。

以前,政府也在省美展中以一幅一千多元的代價買下參展作品,然後分給各學校懸掛。那些作品,後來有些被拿去遮擋漏水的屋頂;有些乏人照顧而報廢;有些沒壞的留到90年代還是被當垃圾,幸運的才被撿去高價賣掉,輾轉回到美術館。藝術品和垃圾只有一線之隔,一幅畫值多少錢?如果未經市場的檢驗,全都是「自己喊」的,政府根據未經檢驗的價格買畫,真是危險。

其實政府願意把錢花在美術界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情,可是為什麼老是覺得哪裡怪怪的?老是令人想起暴發戶的消費行為?這名為典藏實為補助的計畫,一下子掛上被政府典藏的牌子,難免過度修飾畫家的藝術成就。依照計畫,政府每一年買下三百張,十年以後就有三千張畫的「藝術銀行」,誰來管理、如何管理、管銷費用多少?還是只要作秀一年就結束?

記得北美館60年代畫展酒會那天,林復南發言說,「藝術品和垃圾只有一線之隔!」台下許多現代畫畫家正要打瞌睡,突然瞪大眼睛,怒目相視。不過,正在三樓舉行攝影展的黃永松說,他的作品是從垃圾堆撿來作的。另一位年輕藝術工作者說,沒錯,他的作品等展完了,全都會丟進垃圾桶。嚴格把管,人民才能欣賞到佳作;很嚴格的要求藝術內涵,是因為創作並不容易。政府隨便加上藝術的桂冠,對藝術是一種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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