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陽光燦爛,清晨游泳池裡的水溫卻只有22℃,每天下降幾度,冬天就要來了。前天,兒子學校也已經開始賣冬天制服。
那天晚上他很興奮的試著新買的冬天制服,西裝式長褲穿起來像歐吉桑,還有一條紅色領色,ㄊ在手裡晃著,轉一圈,然後套上脖子,領結已經打好了,只需一拉緊就OK:
「咦,有拉鍊呢!」往下一拉,又可以解下來。我仔細一看,發現商人真聰明,懶人領帶已經由鬆緊帶改為拉鍊,「很神奇吧?」兒子問。
「這有什麼稀奇,」我把領帶還給他說:「打領帶過程,使你變成紳士,來,我教你打領結。」
「幹麻啊?妳瘋啦,這多方便,一套就好,誰還用手打領帶,也不怕麻煩。」
「怕麻煩就不要打領帶,穿T恤就好。」
「可是學校規定要領帶啊。什麼紳士,還不是一些假惺惺的人。」
「我問你,以前生日時你們買給爸爸的領帶,有沒有拉鍊?那幾千元一條的領帶有沒有作拉鍊?」
「….」
他接不下去,我這才恍然大悟,對似懂非懂的少年,不能以為他們愛辯,就怕辯,我們總有更多生活經驗攤開來讓他分辨與選擇。
我想說更多,但終究止住。記得他小時候,故意去找有鞋帶的皮鞋,教他綁鞋帶時,卻拐住了,原來他是左撇子,繞圈的方向相反。好不容易學會了,又不願穿,他嫌同學笑他穿的鞋子和別人不一樣,原來他們都穿自粘式休閒鞋,拉開時吱吱喳喳響的那種,每次穿鞋,都用不到手。後來,我悄悄把另外幾雙他表哥從英國帶回來給他的皮鞋丟了,心裡感覺十分難過。
我還是不放棄教他打領帶。當心底想像著一名清秀的少年,穿著潔白的襯衫,對鏡打領帶的模樣,就稍稍可以期待,未來會是一名有禮貌的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