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醒來,第一個想起媽媽,再來想起爸爸,和那個充滿情意的新家庭。
望著牆上的月曆,不想起床,不想過現實生活中的「生日」。孩子不再寫卡片給我,兒子只願意給我兩個平日不給的臉頰的親吻;女兒等著一起吃晚餐,這也算是對我的禮遇。
「生日快樂!」南在枕邊說著:「要什麼禮物,都給你。」還是不想過生日,不久,我把手伸向他說:
「給我一把新房子的鑰匙。」
他驚訝的轉過頭來問:「不是已經在看了嗎?」
晚上約好去福華花梨軒吃飯,離開畫廊,回家和女兒一起走過去,南留在家裡等兒子放學。沒想到他遲到一小時,衝進餐廳時結結巴巴的說 :
「哇靠,我同學也是今天生日耶,好可憐,家裡都沒人。沒人陪他吃飯喔。」
「然後咧?」姊姊問他。
「放學時他說和我一起搭捷運,又說要逛SOGO,我就陪他去了。哎呀,沒想到時間過那麼快,餓死了。」他換了一身運動服像是小一號的NBA球員。
「也可以叫他一起來吃飯啊,」我問:「買禮物送他了嗎?」孩子們都會互相送同學,就是不送父母。
「哎呀,昨天才向他賒一百元,今天又沒帶錢。」他說:
「改天買一捲五月天送他。」
回家後,南悄悄打一通電話到巴黎:
「哈囉,我是江,不,我不是江賢二,我是林復南,我找江…」
「我六點多找你不在,現在十點多,你那裡幾點?」「四點,」
「再出去時,請你太太幫我買一個一千到一千五歐元的皮包,對,上班用的,」「什麼?太便宜,」「他媽的,送女朋友的,沒錯,年紀大了太太都要把她當女朋友。」
江的「女朋友」回紐約。南指定江自己去買,交到壞朋友,連說不都不行。
洗過澡,又去翻出舊相片,看著自己在父母懷裡,一直看著,在七日的深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