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 焦點新聞 /台灣畫派 /日期: 2004/8/10

文化創意產業問題-1
經濟與文化的迷思

【台灣畫派快報2004/8/10】畫廊產業、或其他相關創意文化事業,在政府提出的「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方案中,是否能獲得實質幫助,似乎並不樂觀。

由經濟部工業局主辦的「促進產業研究發展」貸款專案,或是「數位內容產業」、「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中,主辦單位特別於七月二十九日,假台大凝態科學暨物理學館國際會議廳舉行「文化創意產業貸款說明會」,結果顯示,包裝著文化外衣的融資貸款,與一般企業貸款幾乎無異,也就是說,有錢的照樣更有錢,沒錢的照樣更沒錢。沒有多餘擔保品的文化創意產業、或工作者,在工業局貸款的條件裡,幾乎百分之百「沒資格」。

以一家畫廊為例,有幾棟位於東區的不動產、連續三年盈餘,仍然條件不符。在政府華麗的口號中,別說身上分文不明的藝術工作者貸不到錢;連營運20年以上的產業在轉型或擴張時也同樣貸不到一毛錢。參加說明會的業者表示,這麼嚴苛的條件,貸得到錢的人簡直可以出書了。

追究根本的問題在於,藝術創作的抵押品,沒有相當可信的鑑價單位。政府或銀行,無法針對藝術品提出評鑑價值,相對的,產業所提出的藝術品也就無法像房地產一般成為貸款的抵押品。

這個癥結將使文化創意產業的推動面臨根本的問題,也就是說,政府根本不認為藝術創作是有價值的;在投資的面向上,購買藝術品並不是值得鼓勵的行為。如果政府忽視這個根本的問題,而盲目花費巨額只為推動一個毫無意義的獎勵方案,是不是永遠在原地打轉?

台灣畫派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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