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 焦點新聞 /台灣畫派 /日期: 2005/6/10

廖德政由證人變被告

【台灣畫派快報2005/6/10】今天下午,南畫廊黃于玲委託律師尤英夫追加告訴,將原先屬於證人身分的廖德政,改列為被告。

原先,南畫廊告訴陳其南、李欽賢、李賢文等人涉嫌抄襲重製罪及侵害改作及編輯權罪等違反著作權之犯罪行為,並未將廖德政列為被告。

然而,近日被告廖德政突然在記者會出面,指稱「日升月落」一書,係廖德政「本人長期口述並提供大量文字及圖片之資料,由本人積極投入,黃于玲女士、李欽賢先生協力完成,書中之相關文字及圖片之資料部分,屬本人之權利…等等」,而李欽賢承認他所著之「綠野、樂章、廖德政」一書中,有一字一句完全摘錄自署名「廖德政」之「大地尚未完成」部分(已足夠成立抄襲、重製罪),但辯稱伊係經廖德政先生直接授權使用。

「大地尚未完成」一文係由黃于玲撰寫而成。按告訴人與追加被告,或台北市立美術館間並無任何受僱或出資或金錢收取之關係。依著作權法第十條,則告訴人於完成「大地尚未完成」一文時,即享有著作權。並不因有「廖德政」之署名,即由廖德政取得著作權。何況,告訴人基於著作權法第16條第1項規定,亦得使用「廖德政」之別名。

李欽賢以分散地選擇其中一部分文字加以改寫、編排,因此一般人可能不易觀察出來。但告訴人為了寫「日升、月落」日夜構思,熟悉自己撰寫的文句、架構、故事流程、與手法,當然一看即知被告李欽賢之編輯或改作,全部來自「日升、月落」之原著,絕非廖德政之口述或提供什麼文字。由於「日升、月落」只有戰前篇;戰後部分李欽賢改由「人生四季」引用,這些皆有清楚的對照表。

尤英夫律師表示:「被告李欽賢若不予以告訴,伊恐不能覺悟著作權之應受絕對尊重。至於廖德政根本不能執筆,縱屬有提供部份素材,但仍出面挺護李欽賢顯然有共犯之犯意與犯行,自應列二人同為共同被告。」

台灣畫派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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