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 焦點新聞 /台灣畫派 /日期: 2007/6/29

EZArt News: 中國為了南畫廊改用繁體字


【台灣畫快報2007/6/29】畫廊圈最近議論紛紛,以為南畫廊去中國開了第三家分店,原來是中國學台灣,在當地開了一家南畫廊,不只老遠跑來台灣登廣告,標準字還破例使用繁體字,連網站也和南畫廊一樣做起藝文報導,把台灣藝術新聞報進去。

南畫廊黃于玲認為,這個行為充分顯示中國向台灣畫廊取經的老二心態,甚至看好台灣藝術市場;明顯魚目混珠的做法,和80年代大陸假畫犯台,擾亂市場秩序, 有過之無不及。

據了解,中國沒有畫廊歷史與足堪學習的藝術產業經營典範,在拍賣場非理性炒作之後,走向正規畫廊經營的路線在所難免。只是,這種摹仿南畫廊商標的作為,不只顯現該國文化的貧乏,也已經侵犯南畫廊的商標權。

南畫廊黃于玲表示,中國在他的土地上開多少家南畫廊,都予以成功的祝福。不過,來到台灣,就不能使用南畫廊的商標,即使是接受廣告的媒體,都須負侵權的連帶法律責任。據了解,2002年以來藝術媒體曾以不要刊登假畫來自律,近來卻頻頻接受近乎假畫廊的廣告,顯然有兩套標準。

黃于玲進一步表示,隨中國起舞的藝術媒體,站在商業的立場棄道德不顧猷可理解,不過,雜誌的市場論調,只會跟著中國拍賣曲線的影子走,對中國畫廊來台的企圖心缺乏發現與觀點,就有失媒體的價值。

【回應此篇文章】

台灣畫新聞

回首頁
南畫廊
106 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200號3樓。Tel.02-2751-1155. Fax.02-2773-3135.
copyright©2000, Nan Gall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