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 焦點新聞 /台灣畫 /日期: 2009/3/1

買賣假畫到底犯了什麼法?


【台灣畫快報2009/3/1 】假畫買賣,在台灣早就是藝術市場頭痛的問題。近幾年,從過去造假與賣假手段的鑽研,逐漸演變成另一批學者進行假畫造成的市場問題與法律問題研究。今年初,一篇名為《台灣油畫膺品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Research on the Legal Issues of Fake Oil Paintings in Taiwan》的論文,明白指出買賣假畫到底犯了什麼法。

台灣油畫膺品相關法律問題研究,論文作者為師大美術系在職研究生張瑞欽,他指出在販賣膺品所涉及之刑事法律責任部分,可能有刑法之詐欺罪、偽造署押罪,以及著作權法之擅自重製罪、意圖販賣重製罪、侵害姓名權罪,各依其情節,而有該等犯罪之正犯、共同正犯與幫助從犯之問題。

台灣油畫市場的贗品交易行為,不只發生在拍賣場、畫廊,即使是一般店家也不乏利用複雜的人際關係編造名畫故事來源,實則進行假畫買賣,圖謀暴利。這些藝術品仲介人,俗稱掮客,被認為是明知故犯,不把法律放在眼裡。

台灣藝術市場許多可能涉及詐欺的犯罪行為,幾乎沒有一件被起訴、繩之以法、也普遍未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和中國大陸前一陣子鬧得沸沸揚揚的吳冠中假畫事件比較,台灣地區的相關人士、輿論、與司法,相對顯得懶洋洋而無作為,看不出台灣藝術市場具有比中國提前跨出30年的態勢。

張瑞欽認為台灣的法律尚稱完整,他的研究推翻黃于玲在《台灣油畫市場膺品問題研究 Research on Fakes in the Taiwan Oil Painting Market》論文中所稱,法律成效不彰是造成贗品泛濫的主要因素之一,而認為相關社會行動者之意識與理解能力的薄弱與偏差這個結構上的問題,不可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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