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本書到那本書 【網路小說】
一、
不知道這算不算侵犯智慧財產權,老師說我可以寫一本「從這本書到那本書」的書,而我第二天就開始寫了,也用了他隨口說說的題目。
當然這裡面有一些人物,或真或假,那又怎樣?現在台灣的社會,以假亂真,假的甚至比真的還凶悍,因為一切決定在「現實」。
什麼是現實?在官場或商場,總帶些政治色彩,沒有這方面的細胞,注定要拿鋤頭。我是拿鋤頭的人,泥土告訴我,什麼是真理,也告訴我,什麼是勇氣。是ㄚ,這是那批人算不到的,他們以為社會只有強盜、猴子和小丑。
我接到那本書已經沉寂十多天,我不認識這真的是我自己。
11月24日
剛剛和老師通電話,他叫我下週三才call他,等他看過文件,才決定去找教授、律師談著作權問題。主要,他拖延時間要我冷靜,並以圓滿收場,他說這不是美術界最可惡的事情。So what!
邊聽,我幾乎耐不住性子,像是火山要爆發,事情可大可小,要當濫好人還是懦夫?我不認識這真的是我自己。
那天夜裡,我攤開這本書和那本書,在有風吹著的戶外的木桌上。只約了老師,卻來了其他人,有些是老師有些是朋友。也不能怪誰,我又沒說幹麻來喝咖啡。
他們有說有笑。沒有人會愁眉苦臉上咖啡廳,何況在華燈初上的戶外咖啡座,暮色混合著有些色彩的燈光,沒有一個畫家或作家或任何藝術工作者不動心的。還是要說,我在浪漫的時刻說著傷心的事情。
「啊?侵犯著作權?沒有用的啦,他們哪一本書不是抄的?」
「是ㄚ,這種事情從來沒有判例,連法官也抄啊,還是省省力吧。」
「嗯?回憶錄更沒用,這是人家的東西。」
「什麼?著作權人是政府,那時主管是誰啊,應該是陳秀,那不行,會傷了他。」
又是一陣風,他們的話沒被吹走,反而如十字架牢牢釘在現場,我的心中。我把書拉回眼前,像是老太婆低頭掃著落葉。如果可以剖開看看,左右心房都附著淚水。
二、
著作的人格權是如何界定的?
我這樣問自己。老師說,商場講究和為貴,能私下和解最好,最好找一個中間人去傳話,讓他們公開發聲明,說這本書源自那本書。話說回來,沒有壓力他們會動作嗎?我只有沉默、沉澱,讓一肚子氣在身體內亂竄,如籠子裡的野獸。
台中林教授剛好來台北,這位二十多年的老朋友,處理過電子業的智慧財產權問題。他一下子嗅出原委,只說,這是很明顯可以告的,也可以寫成論文。上次見面,老師直接說這是著作權事件,可以寫成論文,我當他是開玩笑。林的態度很堅定,他不亂開玩笑。
考慮找律師,許多朋友都是律師,但是誰專門在著作權法?
11月25日
聯合報有一則新聞,標題是:哈佛法學教授剽竊 推說不小心。
我把它剪下來。繼續等待,等待是智慧的考驗,它讓時間的牙啃吃你的心智,直到你瘋狂或是成為神仙。(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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