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小說 網路小說 /和平鴿 /日期: 1/4/2005
連載(18)
從這本書到那本書 【網路小說】

從2004年到2005年元旦,發生幾件事情:

12月28日

一封貼著五塊錢郵資的公文,從偉大的政府寄出來,給和平鴿收。這種用平信寄的公文,沒有急迫性也沒有重要性,即使搞丟了,也是活該,他再也沒有更輕蔑的態度可以對你了。公文說,侵權是出版社的事。意思是和他無關。

12月30日

一封雙掛號從母老虎雜誌社寄給和平鴿,也是一封公文,內容說,侵權是作者的事。意思是和他無關。

2005年元旦,政府處在內閣總辭的變化中,不知道誰上誰下,那些當官的只在乎官位。一位官員說,一旦丟官,就像是裸體走在街上。

在網路世界裡,有人認為:「畫家犯了一個最致命的錯誤,以為畫畫之外的都是檳榔西施,他們才是檳榔的產銷者。後現代世紀不管是哪一樣的人都應該被尊重,尤其是服務業。想坐享其成囊刮一切據為己有,不但吃不下去還會拉出來。 原因很簡單,64位元電腦的軟體世紀已到來,8位元的腦袋怎麼裝得下去呢?買八部8位元不會等於64位元的。因為,8部8位元的蘋果電腦是拼裝的,不是一貫的,就是買十台還是等於一台。倒不如乖乖的買一部32位元1G的乖乖的自己跑一跑。還比較趕得上時代,你說是不是?」

在新時代裡,有些事情轉變了,老畫家的名字,在人們的腦海裡,還沒生根,就被風吹走了。除了那位在大庭廣眾面前燒毀畫的畫家。

作秀沒什麼不好,人們看見電視上,畫家把作品燒掉了,那不等於是在燒鈔票嗎?連販夫走卒都張著嘴巴記得那一刻,那一位畫家。

老畫家不會作秀,只有靠著文字把他撐上天,如果抽掉支撐的竹竿,會不會掉下來?我寫〈不見天日〉那位偉大的畫家,畫價在十多年間從每號2萬、3萬、5萬、7萬、10萬、12萬、15萬、18萬到20萬,他還不滿意說,應該值得每號50萬元。他和其他去世老畫家不同的是,畫全部自己賣入自己的口袋。那幾年,包括小丑畫家、苦工畫家、魚畫家…等老畫家總是萬分眼紅,被綠色颶風刮得感冒連連。

藝術作品的價值來自創意,它包括美術、文字、音樂、電影、建築…等。一個畫家,可以毫不臉紅對自己的作品喊到一號50萬元的時候,一張報紙大小的畫等於要賣2500萬元,卻把美術傳記〈不見天日〉的作者當打字機小姐,真是唯我獨尊。

台灣在畫家、畫廊、美術館、報社、雜誌社、收藏家、基金會、拍賣公司所串起來的視覺藝術消費市場當中,從這本書到那本書的行為模式看來,連創作者都不擇手段擠身名利的搶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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